作者: 时间:2020-07-13
1.拟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的相关单位(院系)应至少在发出会议通知或对外承诺举办会议四个月前,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报告
2.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
3.主管校领导审批
4.国际处起草报文上报陕西省教育厅、陕西省外事办公室审批
5.会议批复函下达后,主办单位(院系)方可对外发出会议通知及开展会议宣传,进行会前筹备工作、召开会议,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主办单位(院系)办理相关来华签证手续
6.主办单位(院系)会后将会议情况书面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7.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上级有关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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