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推荐国家汉办2014年外派教师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5-01-13

各有关院(系):

根据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“关于推荐2014年外派教师的通知”精神,外派教师选派工作现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推荐时间

2014年4月20日前

一.岗位需求

教师岗位需求请登录http://shizi.chinese.cn查询。

二.申请条件

1.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,具有较强的使命感、光荣感和责任感;师德高尚,乐于奉献,爱岗敬业;组织纪律性强,有团队精神。

2.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年龄一般在60周岁(含)以下;身心健康。

3.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我校正式教职工。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(含)水平;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,具备汉语教学、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。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国外工作经历或掌握小语种者优先。

4.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。

三.推荐程序

1.提交材料

(1)申请人须登录http://shizi.chinese.cn网址,自愿选择孔子学院(课堂)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中的一类岗位填写申请,不可双重申请。孔子学院(课堂)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(课堂)教师岗位。填写后,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《孔子学院(课堂)外派教师申请表》或《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》递交有关部门审核。

(2)申请人所在学校须为申请人提供推荐信,主要对其政治思想、教学能力、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,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。

四.我校受理程序

1)校内审核。申请人填写我校《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推荐表》(可从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,一式一份),并经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将申请表于2014年4月15日下午6点前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。

2)经学校审核后,通知申请人登录http://shizi.chinese.cn网址,填报《孔子学院(课堂)外派教师申请表》或《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》,并于2014年4月18日下午6点将纸质材料送国际交流合作处,学校将对我校申请者材料进行统一收集和汇总,确认材料完备、合格后,再统一报送至受理机构。

五.有关说明

1. 请打印填报的申请表三份。

2.申请人有关申请、证照办理等费用由个人承担。

3.其他未尽事宜请查询: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(http://shizi.chinese.cn),或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,电话:88382260)。

联系人: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史丽娟

地 址:行政楼112室

电 话:883822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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